不爱猫
李克勤想,他一点不喜欢猫咪。
猫咪来意时,要上爪。
偶尔撩人腕子,偶尔抵人胸口,直直撞进来。
不激烈时爪子收敛,身体像夹棉絮的垫,一环便是一圈。而气性上来,爪里新长的肉与刺齐齐招呼,把人背挠得血糊。
李克勤想,他必然不喜欢猫咪。
猫咪不止会挠,还要咬的,咬好疼。
若他压着两根细筷子腿,猫咪倒能消停。可未来某天,他发现猫咪皮得很,被按了腿反扑过来,咬他的嘴。
咬嘴当然好啦,小小一团,比肉垫还舒服。可最皮时,猫咪是咬他喉咙,咬最弹软的那块骨。
嘿、嘿,歌手不能咬喉咙,教人失业吗!
但他好隐秘地觉得,被留下印记也骄傲,比专业的养猫号还愿炫耀。
李克勤想,他应给猫咪一点报复。
下一次又要咬,他一定发出声音,声带丝丝地颤。嘴那样小的坏蛋恐震得忽忽悠悠,想松口又赌气。
可没关系啦,猫咪的后颈肉最致命。下一次他一定趁机捏一捏,再压下腿。
你看,立刻便受不住,垮倒在床。
后来他嗓子哑了半天,背脊胸腹都是印。
李克勤想,我果然讨厌猫。
tbc.
ps. 对不起先婚后爱,下一更大概会是猫啃喉咙。
大概……这个感觉。
pps. 这只是脑洞啊!!正文还没搞,不会这么简单的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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